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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断交后原缴的公积金支取问题

    我购买的住房开发企业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已断交一年半。公积金规定断交二年才能取。请问有许多不合时宜的规定已废除或更改。公积金的这个规定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什么时候废除或修改?

    网友518565 2018-07-24 评论1 浏览6190 编号 2018072413312270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7-25 09:06:3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目前洛阳市市区户的缴存职工,失业或住房公积金停缴满两年的可办理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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