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7-20 16:03:48
网友您好:
我市停车收费标准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型汽车每次3元,车主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拨打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进行举报,由物价部门对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我办已责令该停车管理公司立即整改到位,今后应加强教育,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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