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从我上次提拿出最严厉措施根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但没有采用反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措施使违法人感觉“不疼不痒”。为此再次强烈建议:纵观全国其他地市以及省内兄弟城市都纷纷拿出最严厉措施根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效果来看非常好,得到了普遍认可。为此,再次强烈建议我市公安部门和公安交警支队与市纪委、市监察委、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创建办、市信用办、市人民银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拿出具体措施根治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是:一、对于各单位领导干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领导人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取消本人所在单位文明单位称号并取消本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奖金。二、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也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同时取消本人文明奖金,取消违法者所在单位文明单位称号。三、对于其他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报制度列入信用黑名单与银行贷款和公积金业务挂钩。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上一个台阶,也使我市形成人人不敢违法,遵守交通规则!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7-11 16:34: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的关心和关注,可以看出您在日常生活中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了细致观察和思考。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和人口流动的增强,城市区机动车数迅猛增长,市区人口也持续升,道路道路压力不断增大,加之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参差不齐,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因亲,以致日常交通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支队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还需要继续努力,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下一步支队将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创建办沟通,组织开展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建议将单位员工的文明交通情况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有效、切实可行的长效考接机制,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改变交警部门“单打独斗、包打天下”的现状,努力提高全民自觉遵宁交通安全法去规的意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