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如图片所示,这是有关部门让商户签的协议,请你们帮老百姓做主,看看我们商户们能否签这份协议。
我个人认为,协议书中有些重要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说明。
1、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应该公开透明,需有书面提现。
2、商户们的赔偿金额也应该在协议中有书面提现。
3、如果甲方违约(拒绝赔偿或者恶意扣除房屋押金),应该作何处理。
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市里修地铁我们很支持,只是希望相关部门在赔偿上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让百姓心中无怨言。
回复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06-28 18:25:06
“Astravel”:您好!
您通过百姓呼声向我们反映的《请问这样一份拆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房屋征迁赔偿标准西工区轨道交通征迁指挥部已于2017年9月在老政协办公楼贴出公告(如图)。
2、征迁赔偿是对业主的赔偿,不是针对商户的赔偿。装修补偿按照评估公司评估的金额,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全部给商户。
3、甲乙双方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
我局根据和商户方签订的合同第八条:乙方租用房屋期间,如甲方房屋需拆迁,乙方需在规定期间内无条件腾出房屋,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且按实际租用时间结算房租。已作出了让步进行补偿,希望该网友能够理解。
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