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6-21 08:50:34
网友:
您好!2018年6月25日,县地税局接到“孟津国润新材拖欠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信访批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缴纳社保费两次,确实存在未按期足额缴纳的情况。我们已按照业务流程对该企业下达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限期缴纳欠缴的社保费,企业也承诺于2018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社保费全额补缴完毕。 住房公积金不归税务部门管理和征收。
孟津县地税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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