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6-19 09:08:45
尊敬的网民您好:我涧西质监分局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涧西区长春路洛铜034街坊4号楼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楼电梯内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楼的电梯逐一进行乘坐,未发现有停运、抖动、噪音等故障。
经我分局与该楼物业公司核实,该楼电梯已经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研究院洛阳分院检验合格,因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研究院洛阳分院合格证印制的原因一直未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该物业公司于22日提供了该楼全部6部电梯的监督检验报告,并针对诉求人提出的停运、抖动、噪音等故障联系维保公司对电梯再次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我分局执法人员多次与诉求人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未能与诉求人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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