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右手食指在一次工商事故中导致第一和第二关节缺失,现在右手食指仅仅保留有第三关节,其他九个指头均为正常。
我查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其中显示: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洛阳市负责驾照体检的单位是交警大队六中队,但是有相关人员告诉我,我父亲必须办理残疾证以后才能报考小型汽车。我先后咨询了市残联和市医院伤残鉴定中心,我得到结果是“仅缺失食指根本构不成办理残疾证的条件”。请百姓呼声帮我致电洛阳市交警大队六中队的负责人,请指条明路给我该怎么办。
备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5-31 17:09: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像咨询人所说的,他的父亲只有右手食指有残缺,其他九根指头都是无残缺且功能正常的话是可以正常办理的。因为没有见到本人,具体情况需要他本人到我们中心办公室(老城区图书馆街25号)来进行现场查看,如果符合139号令规定的话,现场就可以正常办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