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古城镇龙兴街,自我标榜的"焦氏集团"临街开办公司,严重影响我市市容,明显违反《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也严重违背习大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思想精神。在国家打黑除恶和打击村霸专项行动的关键节点上,还敢如此嚣张。实在让人气愤。这里说明一下为什么会和村霸联系起来呢?因为这个公司是一个人,不仅占用龙兴街两侧各一个车道,让本已拥挤的龙兴街更加拥挤,而且还对来此买菜买东西的市民恶言相向。有一次,一个市民把点用车停放在他的摊位边上准备进去买菜,公司老板嚣张的说,"把车挪走,不挪试试,我可是交了钱的!"。您听听暂且不说谁敢收他钱,让他在这里开公司,就单说着语气,就会让当事人一天心情不好,实在有违社会文明、和谐…… 类似事情很多。据了解这个事情已经多次处理过,但是效果不明显,结果是照旧。还有愈来愈严重的趋势,最近还养了一只小狗在摊位处。真担心几个月之后狗长大了,对附近的孩子和老人及怕狗的人是个多大的威胁。目前狗的主要问题是,拉屎撒尿,没人处理,夏天将至,臭气熏天是必然的。总之此人不是村霸,胜似村霸。我建议撤销这个摊位,其次应避免死灰复燃,又转移到其他地方另立公司,影响市容,希望领导下来看看。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5-03 09:33:49
网友您好:
我办工作人员已去此处核实,近日将把该摊位取缔,不影响正常交通。感谢您对我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古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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