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规定上班为做六休一,早上八点半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每周工作时间是45个小时,超过法定40-44小时工作时间,并且该企业位于伊滨区,地方偏僻,公司开设宿舍后更是不顾员工休息,客服经常加班到十点左右,早上七点多就要上班,其他部门也半强迫上班到晚上七点左右,按时上下班在公司领导看来是工作不饱和。并且工作日加班并未有任何加班费。作为公司管理层强制早上八点二十就要到岗。公司地处偏僻,3000多员工来自不同地方,绝大多数只能住在宿舍,身处洛阳本地的每天跟家人见面多半在晚上八点之后,更多更多的员工几乎只能到法定节假日才能见家人一面。
2、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并未注明工资的具体金额,劳动合同填写项目全部空白就让员工签订,并且称后期会按制度填写,但是后期根本没有把劳动合同发放给员工,每个员工都没有拿到自己的劳动合同,维权无从谈起。
3、该企业经常随意变更法定休假,只是安排员工补休,并且如果不补休工资也是100%的日薪,没有按劳动法150%、200%这样发放,婚假公司规定五天,河南省规定的晚婚假18天根本没有写在制度上,产假等这些也是一样。
4、公司另起名目,每月工资不足100的都会被扣下,将在离职时发放。
5、公司现出规定每月扣除工资的200、400,员工200.管理层400强制充值到公司食堂发放的餐卡
6、该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中的一金。
据我所知该公司为洛阳市政府牵头引进的企业,在北京总部该公司知法懂法守法,但是刚到洛阳就这样不顾劳动法,请各位领导能为企业3000多位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18 10:19:53
您好:
该案件管辖权在伊滨区,请向伊滨区管委会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