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中午10:50,事发地:派出所。我妈妈的身份证丢了,原定于下周去香港的行程耽误。我们于是来到伊滨区寇店镇户籍管理派出所办身份证。
办证大厅就有两个女性警察。在大厅采集指纹的过程中,由于我妈妈的十个手指的指纹没有了,所以一直采集不上。两位女民警说话、指挥,都是带着气,很不耐烦。我对于这个理解,我们耽误了他们,我也不好意思,时间是11:05,民警该下班了。我也理解她们两位的不耐烦,因为他们平时面对很多这样的事情。但是,他们的语气和态度很不好。她俩说:你们别在这里商量了!钱退给你们!你们回家商量!不要在这!他俩面部表情很难看,很生气。我妈妈也很着急,我想了想,我劝我妈妈别说话,我把钱又递给他们:“办吧,按你刚才说的,给我妈妈办一张没有指纹的身份证。另外,我想问能不能以后补录?”民警很不耐烦的说:无指纹身份证就是无指纹!不能再补录指纹!两位女民警这样的反应,我忍着没生气。但是,在我妈妈和我刚离开门口的时候,两位女民警在那里又用一种讽刺的口气说:真是的!录不上指纹还在这里硬着头皮录!~~~~我为我听到的这句话负责!!我听到这句话非常愤怒!我从涧西大老远跑到寇店镇,今天下这么大的雨!我知道我妈妈的指纹不好录,但是你们在大厅里坐着,淋不着雨,至少也要理解我们的艰难和心情吧!再说了,我离开的时候,才11点零几分!还没有到下班时间!基层民警,是和普通老百姓打交道的,代表了党和公安为人民服务!但是今天在寇店镇所两位户籍民警的服务态度,我要投诉,我希望洛龙区政府纠正寇店镇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的这两位户籍民警的糟糕的办事态度和一些言行,她俩这种态度恶劣的性格,在这种与老百姓打交道过程中,容易出现这种不耐烦的情绪和讽刺的言行。以上是我投诉的关于寇店镇户籍部门两位女民警的内容(我不知道她俩的警号)。希望有关部门对其两位女民警核实本条投诉内容,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待其合格后再坐在老百姓对面工作。否则,这样态度糟糕的民警,让老百姓生一肚子气。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4-18 11:06:0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伊滨派出所已对您反映的情况展开详细调查。户籍民警在为您办理身份证等证件时会将注意事项告知您,请您务必配合民警进行工作。寇店镇派出所户籍室电话为:67486110,如您有具体事项办理,可提前打电话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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