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宏集团关于下属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的种种违反劳动法行为的反馈是极度的不符合事实极度的不负责任的,也是明显包庇和纵容下属公司的违法行为。
关于国宏集团对下属公司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反馈:
1、劳动法明文规定 用人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国宏集团反馈的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收取的是400元的涉密岗位证件押金,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这是明显的违法劳动法行为:以各种名义和借口收取劳动者财务。
2、关于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及年假的问题,反馈称是已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了公休补助。所谓的公休补助单位想当然的每年都以48周发放 每年都少发了8天的公休补助。还有年假问题 所有员工对年假是闻所未闻 因为单位从没有安排过休过年假 也未发放过年假未休的补助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根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国家规定7天的只发三天 国家规定发三天的只发一天。这不是克扣工资是什么?以上情况都有证据 容不得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狡辩!!
3、关于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拒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的问题。国宏集团的回复是根据岗位特点员工要求采取集中管理,需要时可以取用。这是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且不说劳动者从来没有要求单位集中管理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发放一份。而且好多员工向单位索要劳动合同均遭到单位各种理由的推诿和拒绝!
综上所述:国宏集团对下属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但不予以彻查和纠正反倒为下属单位的违法行为开脱,这是明显的包庇和纵容行为!!
请国资委的领导予以彻查,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8-02-24 09:47:37
网友您好!我委已要求国宏集团责成其下属的安保守押公司调查核实情况,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据了解,该争议已申请劳动仲裁,相信劳动仲裁部门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出合法合规的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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