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政府,涧西区政府,市建委,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的各位领导:
河洛世家•芳华苑小区位于涧西区芳华路中段,洛阳正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划拨土地证洛市国用(2003)字第3-40053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洛政土(2003)111号”等批准文件的许可下,从2003年开始在该地块开发建设河洛世家芳华苑三期商品房,楼号为101~106,108,109共8栋住宅楼,近500住户;从购房至今已有十年之久,土地证一直没有办理,导致三期业主们的房产无法过户交易,严重侵害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由于该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对立的矛盾,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业主们怨声载道,该小区存在着严重的不稳定因素。
十年来,业主们无数次通过网络、到有关部门投诉、上访等形式进行维权,但均未能解决问题。得到的总是一些推诿扯皮、踢皮球试的答复,我们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最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建领域信访稳定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2017】99号文件的下发,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洛阳市政府解决遗留问题的决心,看到了市政府执政为民的扎实态度,我们无不拍手称快、欢欣鼓舞。
现在我们有以下意见和要求:
1、 拥护洛阳市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两条腿走路”的处置方案,此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2、 由于开发商欺骗业主、不讲诚信和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才造成了今天的恶果;我们没有错,我们是无辜的,你们的失误,没有理由让我们老百姓来承担后果,政府理应为此事负责;应先给业主办理土地证,原遗留问题由市政府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由市政府敦促有关部门依法追缴。
3、 由于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以及开发商的问题,业主十年拿不到土地证,这些和历史遗留问题纠缠在一起,只能导致此问题无休止的拖延,关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2017】1、2号”文件就失去意义,只能是一纸空文。
4、 我们按商品房价格购买了该房产,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并按规定交齐了各种费用,理应得到属于我们的土地证;我们已经等了十年,利益已经收到了很大侵害,我们不能再等了,强烈要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为我们办理土地证,还我们的合法权益,并树立政府公信力!
河洛世家•芳华苑小区三期全体业主签名:(附后)
2017年12月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2-08 16:15: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办事处工作人员了解,1月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书政在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召开城建领域信访稳定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会议,明确河洛世家芳华苑土地证问题处置意见并下发会议备忘。(2月7日,河洛世家芳华苑涉及办理土地证部分群众在办事处已见到该备忘录)。目前河洛世家芳华苑开发商正奇公司已将办理土地证相关材料递交市国土局,土地证的办理也在有序进行。对网友提出的土地出让金、行业监管问题还请先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涧西区天津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