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属于那个部门管理,我已询问价格监察局,停车办,工商局等部门,都说不属于自已部门管理范围内,请问现在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位置都处都是,没有相关手续,没有明确停车收费区域,没有营业证明,收费人员没有合法证件,没有自身收费的管理制度(包括是否给停车人在停车前发放停车牌,是否出具所属行业真实发票,收费人员是否是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或在册人员),还有停车收费服务是否提前告知,总是莫名其秒离骑车离开时,就上来几个人来收费,还有停车收费管理这项服务包括那些内容,如果在存放中丢失损坏,由准来负责。总之,希望一,告诉我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直属于那个部门管理,联系电话是多少。二,对我提出的问题,请一一回复。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8-02-06 17:21:28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豫发改收费[2015]1639号)文件规定,非机动车停车费不在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
停车场点设立与停车看管人员的管理不属我委职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