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老城区百姓鞋业旁起源小厨吃饭吃到玻璃,我昨天拨打110说明情况转到食药监,食药监的人员给我说我的刷卡条和吃饭的清单以及照片都不算事证据,我说那店里也有监控,人家说这都不能算是证据,我想问问什么算证据,对方告诉我的是说,即便你有这些东西也不能认定,是不是消费者吃死人了以后也不能认定,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吃的玻璃去讹诈店里?说这话你负责任么。这是我有点意识,知道保留证据,有多少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岂不是都吃哑巴亏了,商家明明有错,食药监部门为什么还要这样推脱,还推到工商局,吃饭吃到玻璃让我找工商局有用吗?!有点太欺负人了吧,给我讲食品安全法怎么样,我也看过,不是没看过食品安全法,法律是摆设吗?饭店是有什么后台还是怎么了,为什么消费者明明受到伤害还要这样,难道110联动转到食药监以后,工作人员就是在这和稀泥了么,不应该对饭店进行处罚么?不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道歉么?这是大的玻璃我吐出来了,小的玻璃碎我还不知道吃没吃到肚子里,食药监能不能负点责任,不要推脱。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1-09 09:54:1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看到,目前,正在妥善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与您联系进行沟通回复。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老城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执法人员到洛阳市老城起源小厨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现场检查该店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均办理有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均按规定悬挂。对该店后厨进行检查,后厨操作规范,餐具摆放整齐,食品原料均分类摆放,现场检查未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存在异常。
针对投诉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双方目前已协商达成一致。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