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申请经适房,工作无法正常上班,经常因为此原因请假去开具证明,(因为开证明需要上班时间)一次次的证明不合格,当天排队4小时领表不给任何咨询机会和证明模板,交资料时说资料格式不合格屡次打回要求重新去开。提交资料报告书上写明银行代发由银行出具流水,办事人员却要求单位在银行出具的流水上加盖单位的财务章。当时领取的资料提交申请报告书上并没有这样的要求。总之,让百姓跑腿,与他们无关也。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12-05 11:19:53
网友您好:
目前“汉宫花苑三期”项目正在受理资格审核工作,诉求人如已领取申请申请批表,可按照领取的“资料提交告知书”对应个人情况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可根据申请审批表背面“预约咨询时间”办理预约受理时间。
关于收入材料问题,资料提交告知书已明确“收入证明及以领取审批表时间为准向前连续六个月以上工资发放明细并加盖单位财务章(银行代发的由代发银行出具流水明细)”。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