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7-12-04 09:57:37
客户您好:
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21号)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利用水费收缴系统,在收取水费的同时一并收取,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随水费缴纳,总表管理的客户通过小区物业缴纳,收费标准为5元/户·月。如您发现有未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小区可在工作日向洛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举报,联系电话:69997569。如您在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有其他疑问,可向征管中心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咨询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