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工区一名二级残疾人。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是国家的政策。省民政厅等5部门发文“豫民文〔2017〕172号”也明确规定确保困难群众参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可是西工区残联人为设置障碍,要求我们残疾人再去残联“登记一下”才可以享受资助,难道我们不登记就是健全人了?我们的残疾档案就在你们那里保存着,我们的残疾证也是你们核发的,西工区有多少残疾人你们不清楚谁清楚?如果你们不清楚就是你们失职,如果清楚却又让残疾人去登记就是乱作为!别的困难群众比如低保、五保等都没有要求去登记就可以享受,你们残联为什么要这么刁难残疾人,我们一级二级残疾人本身行动就不便,你们这样做,是明着刁难残疾人。我强烈质疑西工区资助残疾人参保的资金的申请数和使用数是否一致!
回复部门:残联 2017-11-20 16:57:48
您好,目前,重度残疾人交纳医保有多种渠道,有原单位职工交纳的,有通过新农合交纳的,低保户是直接民政局交纳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是扶贫办交纳的,还有城镇居民交纳的等多种交纳形式。重度残疾人接受残联医保救助时,到所在地残联登记的目的是,一是为了明确残疾人交纳医保的渠道及是否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为了防止重复申请资金及重复办理,便于各部门之间比对,统一。到残联登记医保有多种形式,残疾人本人若不方便来办理,可以亲属代办或委托残联专干或专职委员办理,也可以电话说明情况办理等。西工区残联联系电话:6318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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