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新华苑小区位于孟津县会盟大道西段路北,为独栋建筑,设计住户153户。开发商大量建设违章建筑、非法改变建筑用途、高价强卖车位!致使业主有家难回、有窗难开!业主多次投诉、信访无人处理!
新华苑小区设计住户153户,楼下商铺3层,物业公司为津诚物业,该物业公司由房管局成立。
1、物业乱收费。
水电均摊是国家从上到下都严令禁止收取的乱收费,津诚物业从小区业主入住至今,一直违法违规收取水电均摊,并且拒不公布水电公摊明细,仅仅新华苑小区153户业主和商户水电均摊每年费用就在3万左右,小区业主入住3年以来违规违法收费10万元左右。津诚物业在孟津县管理小区众多,全县范围内违规违法收费数目有多大恐怕只有物业公司自己和房管局知道。小区业主向房管局投诉物业乱收费,房管局却百般包庇为物业为物业公司开脱。业主向县信访局反映物业乱收费,县委书记将问题批示给房管局处理,房管局几个月来从来没有与信访人员联系,房管局坚决执行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的政策,从来没有房管局的任何人员和小区业主联系。
2、私搭乱建。
房管局、津诚物业和新华苑小区开发商互相勾结,在小区内建设违章建筑,原本院内未设计车库,车位全部在地下,后来地面上建设了15个车库。经小区业主去相关部门查询发现小区验收时候可以卖的车位为67(数字可能有浮动,但是是60多个无疑)个,而这67个车位里面包含10个车库,也就是说地面上由5个车库是违章建筑,另外小区西门口一层目前开美容店的商铺也是违章建筑,此商铺位置在小区业主办理的房产证上显示为空地。
3、强卖高价车位、违法出售公用车位。
小区业主153户,其中开发商和亲戚大概有20户左右,不管有无车位开发商均给了车库门禁卡,车辆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和地下车库。根据小区业主核实,地下应该有90个车为中有30个左右是备案的小区共用停车位,但是津诚物业和小区开发商互相勾结,拒不开放公用车位,逼迫业主购买高价车位。由物业公司禁止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开发商贴出公示出售车位,车位价格7.8万/个,租金300元/月,远远超过附近其他小区车位价格。部分业主被逼无奈购买车位后却无法办理任何手续。
4、物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小区商铺环评备案为超市,家具店之类,商铺并未建设排烟通道,不能用作餐饮用途,但是物业收取好处后任由饭店在小区内排烟。新华苑是一个独栋楼的小区,蜀道串串、公社大食堂、永和豆浆、金诺郎自助烤肉和鼎鼎红5家饭店几乎把1楼商铺占满,油烟直排小区内,导致小区业主窗户根本无法打开。
5、侵吞业主权益,中饱私囊。
物业公司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小区电梯口安装广告平板,在小区口安装收费净水器。收取费用拒不公示,中饱私囊,侵吞业主权益。
6、物业撕毁业主公示、阻挠成立业委会。
小区业主为了构建和谐社区,打印了倡议书,贴在小区公示栏,物业却撕毁倡议书,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
7、偷税漏税。
三年以来物业公司拒不向业主提供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图片较多,但是只能上传三张。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10-26 15:12:25
网友:
您好!现将网友反映的问题说明如下:津诚物业乱收费问题。新华苑小区水电费由新华苑物业管理处代收代缴,供电、供水部门仅抄取总表,总表与分表之间产生电损、水损,因此存在公摊水电费;承租人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物业公司不是房屋所有人,仅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小区电梯口安装广告平板每天向业主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并未播放商业广告,安装净水机是为广大业主生活提供方便;小区成立业委会,物业从未阻挠并积极配合;物业公司每年按时向税务部门上缴相关税费,每次收缴各项费用后会提供相关票据,并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379-67825882 。
关于油烟扰民问题,县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被投诉两家饭店分别为城关镇吕氏公社大食堂和蜀道火锅串串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看到两家饭店正在营业,厨房操作间位于店内北边,厨房操作间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不存在油烟直排情况。吕氏公社大食堂,安装有高速风机,在使用过程中略有噪声产生,已告知饭店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采取减噪降噪措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避免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投诉人未留电话,无法对投诉人进行回复。
mjxhbj 2017-10-30 11:00:45
网友: 你好。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被投诉两家饭店分别为孟津县城关镇吕氏公社大食堂和孟津县城关镇蜀道火锅串串店。现场检查时看到两家饭店正在营业,厨房操作间位于店内北边,厨房操作间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不存在油烟直排情况。孟津县城关镇吕氏公社大食堂,安装有高速风机,在使用过程中略有噪声产生,已告知饭店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采取减噪降噪措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避免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投诉人未留电话,无法对投诉人进行回复。 孟津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9日
zzy 2017-10-27 14:46:30
网友您好: 接洛阳网百姓呼声网络舆情交办通知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孟津县津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为该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新华苑小区水电费由新华苑物业管理处代收代缴,供电、供水部门仅抄取总表,总表与分表之间产生电损、水损,因此存在公摊水电费。 二、承租人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物业公司不是房屋所有人,仅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关于一楼商铺油烟问题,物业管理处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小区电梯口安装广告平板每天向业主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并未播放商业广告,安装净水机是为广大业主生活提供方便。 四、小区成立业委会,物业从未阻挠并积极配合。 五、物业公司每年按时向税务部门上缴相关税费,每次收缴各项费用后会提供相关票据,并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379-67825882 孟津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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