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洛阳市中心和洛阳郊区房价差异并不大,洛阳房地产商的定价是哪个部门监管的?今年的上涨应该是位置好可以涨,现在是不管位置好不好就想涨???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9-21 18:18:16
网友您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遏制我市城市区房价过快上涨,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意见》,为了稳定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和中介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开展房地产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营造恐慌的气氛;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任意哄抬房价;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问题。二是建立房产销售情况周报制度。要求市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周上报最新预售的房屋情况、销售房屋情况和销售价格情况,对价格上涨过快的开发企业约谈。三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项目以2017年5月9日申报的销售价格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对于随意涨价的企业采取停止网签、暂停预售许可证发放等行政措施予以管理。同时我局对各区房地产在售项目进行价格监控,各项目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各售房部公示,对价格如有疑问,可向项目监督员反映。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新闻媒体公布在售楼盘的房源情况,消除群众的恐慌情绪,及时曝光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的不规行为,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的违规行为。五是我们会实时关注洛阳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实时对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分析情况向市政府上报合理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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