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父亲不在了,因为房产没过户,还有其他事项没办完,没有注销户口,昨天突然派出所突然打来电话说现5天之内必须销户周六周日还能办理,这是什么情况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9-09 11:06:05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死亡一个月内必须注销户口。如您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到车站派出所户籍室咨询办理。车站户籍室地址在车站派出所治安大队一楼,联系电话:65548063。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