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龙区怡心苑的回流移民,有600多人,是洛阳市以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分散安置在洛龙区的一部分,搬迁来入住已经三四年了,老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不断出现,住房紧张问题的没有得到解决,贫困问题更是加剧,原因有,来时是以2006年的户口安置的,一个人1.5万的安置费,买的经济适用房1700元到2000多元不等,每一家到现在都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债务,父母从农村来到这里,因为父母没有工作,更不可能有养老金退休金,三十多岁到四十岁多岁基本是一个人打工,一个人带孩子,我们中间更多的是上有老下有小,干公益性岗位的二年就让退休了,因为年龄到了,孩子有的在上学,有的找不到工作,因为学历不够,高中都上起!生活开支来源没有着落!洛阳市最低家庭生活的开支我们都达不到,区里信访,市里信访,都以没有政策可以对你们进行帮扶,我想问我们的贫困应该由谁来实事求是认定?帮助我们走出贫困?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7-09-01 18:25:32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所反映的问题应该属于市水务局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市水务局。
2、根据低保政策,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生活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低保。我市低保标准:城市区范围内非农业人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80元、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660元。家庭财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标准需有乡级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最终确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低保申办程序: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请你对照上述政策,若符合条件可按程序进行低保申办。如有疑问,可直接电话咨询市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0379-63910713。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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