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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7月进入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微贷部,目前为微小金融事业部,因个人原因,2017年3月底提交辞职报告,平顶山银行于2017年4月停发工资,并停缴社保。目前本人报考其他单位需要人事档案,平顶山银行以其内部离职手续没有办完为由,不给档案。根据劳动法规定,自提交辞职报告30日即可离职,离职以后15天即可办理档案和人事转移手续。我离开平顶山银行4个月有余,目前正是各个单位的招聘高峰时期,我与平顶山银行的沟通无果,导致对我而言重要的应聘无法进行。平顶山银行的做法损害了我个人利益,并且已经违法我国劳动法。平顶山银行视法律为一纸空文,侵害人民利益的做法忘有关部门严查。
平顶山 银行 离职 档案 辞职报告 劳动法 分行 提交 手续 做法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4 09:30:19
您好: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证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施行属地管理,经查询该单位在洛龙区工商局注册,您可以向洛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电话:66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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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47241 2017-08-09 11:46:45
没有档案,退休时算工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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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cat 2017-08-09 09:20:12
目前单位同事已联系我,处理问题。但愿下午五点之前可以跟得上报考的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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