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月到八月水费收费标准一直在变,从2.90元-3.20元每吨,八月份的每吨3.20元收费依据是什么?请水务集团给出详细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7-08-04 10:02:29
客户您好:
目前执行的综合水价收费标准中,基本水价并未调整,调整的是代收的公用事业附加费(已取消)、污水处理费。其中,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洛发改价管〔2017〕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含总表及抄表到户客户)的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95元/立方米。调整后,目前的综合水价收费标准如图。如您在用水方面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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