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瀍滨隆居报名最后一天到申请点领取资格审核表,后面盖章签署8月6日到场咨询,中间没有接到任何提前结束咨询及交表的通知,结果8月2日上午我到交表现场咨询,看到大门已关闭,门口单方面贴了个通知8月1日交表结束,开始与结束时间可以单方面任意调整的吗?请问,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原则?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8-04 17:47:59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尽快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截止发帖日开发建设单位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说明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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