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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的领导,您好。
男方女方结婚前购置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留的是男方的名字,并育有一独子。之后俩人离婚,但因为审判当天男方未到场法院未明确划分两人共同财产包括上述这一套经济适用房。现男女方为离婚关系,男方把房屋过户给女方,需要遵循哪些政策与条件。
男方 女方 过户 适用房 离婚 房屋 育有 独子 服务中心 购置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7-12 15:17:29
网友您好 双方持离婚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和土地证到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处窗口办理离婚析产即可,已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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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1452 2017-07-10 17:51:49
非常复杂,涉及到婚姻关系,房产分割,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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