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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河南省和洛阳市有什么文件规定放开前期物业收费

    君河湾小区是新建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为前期物业,购房所签合同约定执行洛阳市规定标准。现在只查到国家发改委和洛阳市关于前期物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还真查不到河南省和洛阳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放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让每个业主都去跟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的规定,即便豫发改收费[2015]1639号也是“法律法规明确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自动进入目录"。请发改委明确答复,我市我省哪个文件明确放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网友1923 2017-07-06 评论3 浏览7444 编号 20170706204403948 [发改委]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7-07-07 17:17:55

网友您好:
    我市物业收费执行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 〔2015〕35号)。该文件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文件对非保障性住房未区分是否前期。
    豫发改收费[2015]1639号文件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未进入 《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在该文附件: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未列入该目录。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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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真的是交房早的现在也要升物业费,请问君河湾的物业资质够格收取1.3元/平方的物业费吗?

    +1 +1 回复

  • 这样的话,只能逼着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1 +1 回复

  • 请问发改委,物业费现在放开市场调节价,你能否解释一下市场调节价的含义,现在物业公司对物业费定价依据是什么,如果我们业主感觉收费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物业费被挪用,没有投入到小区的物业服务上,我们该向谁举报?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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