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下午,受害人张先生,接到一个江苏常州的电话,说是亚马逊网站客服,称是要给我退款,给我一个链接,让我点击可以退款,由于本人经常在网站购物,所以没有怀疑,就进入骗子的链接,输入了5次验证码,被骗2.5万元,于是赶紧向洛阳市老城区公安局和洛阳市反诈骗中心报案,反诈骗中心迅速止付了骗子账户,据了解,由于报警及时,本人的钱没有被骗子取走,被骗的钱被冻结在骗子的账户里。骗子的银行卡号名字叫杜某,该银行卡是无锡建设银行旺庄东路支行。
2016年10月份,洛阳市老城区公安局控制了嫌疑人杜某,但老城区公安局说钱被南昌市公安局重复冻结,取不出来,需等到南昌市解冻后才能取出,冻结期限是至2017年3月14日。我于是苦苦等了半年,到2017年3月15日左右,赶紧去老城区公安局说明此事,要求尽快办理,但是老城分局以各种理由推脱,仍不办理返还我被骗的资金。据向建设银行了解,冻结账户的钱:办案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填写资金返还手续,到市反诈骗中心盖章到省建行办理即可,洛阳市已经办理过一批电信诈骗资金返还手续,我多次到老城公安局催促此事,但该单位故意刁难、不作为、久拖不办。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第八条: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一)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二)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三)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截止目前已经大半年了了,事情还未解决,我们强烈投诉老城公安局渎职、不作为,还望领导明察!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4-25 11:45:56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老城派出所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即将到期的涉案银行账户再次进行冻结。目前,涉案资金的返还工作正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实在抱歉,如您仍有疑问,请到老城派出所详细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