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业、政府领导:
我们是一群工作在供电一线的“电工”,自一九九九年元月至今,一直在电业系统工作,近二十个年头了,我们的名字由“乡村电工”变为“孟津农电”工,上化后又变为“国家电网”工,成年累月穿着电业局发的工作服在电业局管理下默默工作,电业局甚至让我们低压电工违规维护高压线路,我们都唯命是从无怨无悔,更令人气氛的是骗我们签“空白合同”。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想问问电业局的领导,你们比我们懂法,你们现在的所为“改革”是依据哪一条宪法?以前你们的做法是否都是依法办的?
我们强烈要求:
① 你们依法给我们的职工性质做个合理解释和定位。
③ 对历年来克扣我们的加班费、值班费、节假日补助费、取暖费、高温作业补助费、非法指派我们高压作业(维管费)补偿费、特种行业退休待遇等一一落实到位。
请领导们以《劳动保护法》《合同法》“国务院精神”为依据,立即纠正并解决我们的问题,错误不纠我们将维权不止,甚至采取我们无奈的举措,誓将维权进行到底。
孟津县全体“农电工”
2017.3.12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7-03-14 15:43:15
朋友您好,
你的问题经过我们核实,孟津县供电公司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农电用工相关事宜,孟津县供电公司高度关注,及时听取诉求、协调沟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沟通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阳供电公司新闻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