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瀍河区 2017-01-16 09:36: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居业美丽家在已交付使用的23栋楼中,7,11,15,19,28,29,30,32号这8栋楼配电工程改造还没有到位,由于居业公司对【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洛政办{2009}76号)涉及供电方面的优惠政策理解有误,在配电工程建设资金费用额度方面与市供电公司产生分歧,致使供电公司未对该8栋楼进行供电施工。为解决该8栋楼居民生活用电,居业公司不得已采取临时供电。收取高价电(高出正常标准0,24元),同时还造成供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而引发该小区住户大规模频繁赴区,市集访,造成社会不稳定。
目前,该8栋楼的配电工程设计实施方案已经由市电网公司进行了审核。但就施工问题,居业公司还没同市电网公司达成一致。居业公司希望由居业公司自己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再向供电公司进行移交,但供电公司尚未同意居业公司的这项要求。现在就如何施工等问题还在协调中。
瀍河乡政府
您好:我办已通知物业公司按诉求人所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廛河区物业办
2017年1月1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