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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从十月中旬开始收暖气费,而且绑定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不让交暖气费,本应十一月十五日凌晨供暖,物业公司却告知业主市里规定是十六日凌晨供暖。十六日告知业主暖气泵炸了,需要联系厂家发零件修理,通过业主施压勉强将已交的暖气费退回,二十一日告知暖气已经修好,但是用的前提是把前几天停暖期间的过热费交了!我只想知道物业公司这种乱收费有人管没?我们业主要用正常合理的暖气有人管没?
暖气费 业主 物业公司 暖气 告知 物业费 供暖 御府 气泵 停暖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6-11-28 09:45:15
网友您好: 洛龙区物业办已责令物业企业做好小区供暖设施设备运行工作,尤其涉及目前气温骤降的恶劣天气,不遗余力的全力供暖。 关于捆绑收费问题您可拨打洛龙区物价办价格举报电话:65156500或到区物价办反映此事。地址:洛龙区区政府B座901室。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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