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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君悦蓝庭,交付半年未通过消防验收,违反消防法

    君悦蓝庭未经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就交付业主,至今半年仍无法提供任何消防合格证明,且物业无专业人员维管消防系统,消防栓水系统经常无水,无视广大业主的生命安危!业主有权就此提出索赔,并拒交物业费用!

    我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爱是你 2016-08-25 评论2 浏览1768 编号 20160825163233502 [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16-08-26 16:33:53

亲爱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的关心和关注!
  君悦蓝庭未经消防验收,此管辖权归住建部门,请您向住建部门反映解决此事。
  如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和投诉。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洛阳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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