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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安宸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政和东郡小区3-1-1801,房产证办结已经3个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一直没有退还,共11500元,开发商一直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退,我们也搞不清楚,我建议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监管责任,象一些无良商家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要他们损害政府形象!
公积金 管理中心 住房 退还 保证金 贷款 办结 政和 没有 商家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08-26 16:26: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由开发公司按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缴存至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统一账户,向开发公司收取,在开发公司取得他项权证交由担保公司同时提交退保证金申请后,即可向开发公司退还该项费用。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置业担保公司:643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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