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8-26 17:08:59
网友您好: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残联发【2010】1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于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配租、配售。第三条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特殊扶助政策规定:在配租、配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选择房源、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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