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冤,土桥一叶,无辜致残,公司何急?家庭支柱,面壁泣血。日月昭昭,暗恨幽咽。凭谁来问,正义之缺。
我叫杨建成,男,农民,初中文化,西工区红山乡王村沟十二组村民,2011年通过选举担任我村12组组长至今。
2014年8、9月份通过区、乡政府的安排,我村将1300余亩耕地承包给大鼎公司用于绿化树种植,大鼎公司每年每亩地按照国家收购价支付1300斤麦子的包地款,我村村委会领导经与大鼎公司协商,大鼎公司表示2016年春节前一定支付,但2016年春节后该包地款仍未支付引发村民不满,不知谁把大鼎公司所种植树木拔掉了几棵,大鼎公司向园林派出所报案。
2016年3月29日,西工区园林派出所警员在大鼎公司姓张的副总和我村李建水(大鼎公司雇佣协调村里事物人员)的带领到我家找我,让我跟他们到园林派出所一趟,说:“有人说是你带人把大鼎公司的树拔了”,我说:“不是我干的,我们小组没有人干这事”,随后园林派出所的人就离去了。
2016年3月30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我送孙女、孙子上学途中,看到大鼎公司姓张的副总在我村七组电信塔附近逗留,在其旁边停留一辆黑色轿车,附近(十几米左右)还停着一辆遮挡着牌照的银灰色轿车,我从其旁边经过后,从后视镜中看到大鼎公司姓张的副总朝我指了一下,当时我也没在意。我送完孙子孙女后,返家途中至六组西路口时,又看到那辆遮挡着牌照的银灰色轿车,我继续向前走,到七组机井房附近,那辆遮挡着牌照的银灰色轿车追至我电动车前将我截下,从车上下来两个戴黑色头罩的年轻人,手持一米多长的钢管对我一顿乱打,我当即就晕了,不知多久才被村里人发现,将我送到洛阳市中心医院抢救,醒后才知道被医院诊断为:1.左侧鹰嘴开放性骨折;2、左侧股骨内骨折;3、右小腿、右足多发软组织挫伤;4、左膝半月板损伤。在该院住18天后回家静养。住院期间经伤情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
我和小组内的成员均没有参与拔树之事,大鼎公司无故怀疑并进而雇佣打手对我进行殴打,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本案凶手已构成刑事犯罪,但事发至今已有5个月,公安机关仍未将凶手抓捕归案。为此,我强烈请求政府予以关注我的冤案,迫切希望公安机关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我公道。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8-24 10:1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金谷派出所红山警务工作站已对该案件立案调查,我们已要求办案单位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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