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工区凯旋东路23号院,今年6月份因有事外出,我家无人。邻居家因发现家中无水,报修后经检查发现水表井内漏水,同时发现我家水表接头处漏水,就关闭了我家闸门。我家于8月初回来后发现了该问题,就按照自来水公司维修人员意见,修理好了。当时也没有人通知说漏了多少水,按什么水价交费。而水务集团在8月9日突然扣我家水费1173.60元。经查他们是按262T水的阶梯水价扣的。对此,我们家非常气愤,院内邻居也议论纷纷。
我们认为:1.水表井内的水表,阀门,管线都是自来水公司人员安装维修的,此处出了问题,自来水公司应负责。安装水表什么时候都是自来水公司专业人员安装的,难道在水表接口处漏水是用户造成的吗?由我们按阶梯水价来承担损失 是不合理的。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6-08-12 18:40:28
客户您好:
经落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实为表井内表后阀门接口处漏水造成水量流失。我公司工作人员抄表时发现漏水,已及时告知客户并协助进行维修。根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水表为界,水表及水表以外(表前)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水表以内(表后)由用户管理,因此表后漏水所产生的水费,应由客户承担。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