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7月26号买的新车,买车前跟4s店沟通好说写爱人的名字,因为爱人户口是三门峡的,他说要去开暂住证就可以上牌,我去了所在辖区户籍办跟他说我要买车上牌用,她说现在洛阳居住证都没下来得半年,用暂住登记凭证都行,我们拿到暂住登记凭证后就去提车了,当时办理了一张临时牌照,8月初我打电话咨询怎么上牌,车管所说必须要居住证才能办理,眼看临牌到期,我驾照又实习期,不能上高速开回三门峡上牌,申请第二张临牌也得要居住证,我该怎么办?我和爱人在洛阳有房子,我们在洛阳呆了6年了,居住证政策2016年才开始实行,有些问题根本没有给老百姓缓冲的余地,现在我车子临牌10号到期,也不能开上路,我想问交通局的领导们这种情况下我怎么才能合法让车上路?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8-10 15:58: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 其附则注明:
身份证明是指: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您可了解办理。 持有居住证可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