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永久性没有房产证,是谁的过错?
你好,我是东花坛阳光富地一名业主,于2011年购买由洛阳鑫豪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经适房“阳光富地"小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房之后,于2013年11月办理交房手续。2015年1-6层陆陆续续办理房产证,唯独负一层的29家业主被告知:所买的经适房因不符合规划,办理不了房产证,在房管局经适房领导巍薇的协调下,由廛河税局给我们开具了《不动产购房发票》,请问,我们辛辛苦苦购买的经适房就这样被认定为“黑户”!该房屋具备齐全的水电气,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怎么就成了不符合规划的违规房?
老百姓的维权路该何去何从?请问这是谁的过错?各种因房屋问题解决不了带来的孩子上学,孩子落户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
经适房是我们唯一的住房,是我们的家,难道就这样永久性成为洛阳房管部门无法解决“黑户”。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06-24 16:13:17
网友您好:
关于“阳光富地”项目负一层是否办理房产证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在购房户购房时已与购买负一层的业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并对未来房产证办理情况进行告知。诉求人如有异议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我申请并强烈要求,看一下购房时签署的购房协议!!!!!!
当时情况是开发商让我们签署一份办理非住宅房产证的协议,并且以公章不在为由,拒绝给我们一份协议。造成所有的负一层的业主都没有协议!!!如果房管部门还有点良知,有点公平公正可言,就让开发商给我们看一下协议原件。开发商所说的《签署的协议》根本就是假的,是伪造的!!!求真相,求验证。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6-30 08:40:34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开发建设单位为诉求人查阅相关协议,诉求人可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联系。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9-64627956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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