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偃师市2012年招录的特岗,在2015年已经转正,现在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工作年限时,单位不把我们特岗工作的三年计入教龄,不计入乡镇工作年限,这意味着今后的工资要想获得与同级别教师相同的收入就需要多等三年,这是关乎教育生涯几十年的事情。在我们询问教育局有关部门时,得到的答复时:尊敬的网友你好,我局接到转正特岗为什么乡镇工作年限不计算特岗三年?”的帖子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并积极与人社局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现答复如下:
根据《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师市财政局 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偃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是“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乡镇工作年限,是指本意见实施范围内实际累计在乡镇的工作年限”。
我市招录的特岗教师前3年属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颁发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才能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成为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按照文件精神,其乡镇工作年限应从正式入编算起。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可纳入工龄,但不纳入乡镇补贴工作中所指的乡镇工作年限。
看到政府部门的这个答复,我们作为偃师的特岗教师,近五百人,感到心哇凉哇凉的,记得在我们上岗时,我们与市政府市教育局都签订的有合同,合同书上明确写到,1、聘用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享受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的地方性津补贴;同时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2、服务期满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甲方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我们作为偃师的一名特岗,在与市政府市教育局都签订的有合同的情况下,我们一直都没有享受到当地同等公办教师的待遇。特岗三年,说我们是特岗,不在编,不给我们发第十三个月工资,没有取暖费,没有绩效工资,好,没转正,我们忍了,我们没转正,你们不给我们发乡镇补贴,我们也能忍受,可是现在,我们已经转正了,还要忍受不公正的待遇,特岗三年不计算入乡镇工作年限,这意味着我们今后的工资要想获得与同级别教师相同的收入就需要多等三年,我们的教学生涯一直都要受不公正的待遇,亲爱的领导,什么叫做实际累计在乡镇的工作年限,特岗三年,哪个特岗老师不是工作在最清贫最艰苦的农村一线,寒了特岗老师的心,试问在屡屡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之后,在特岗老师还徘徊在温饱线附近的时候,特岗老师们还真的能心甘情愿无私无畏的继续踏踏实实地为偃师贫困山区的孩子们传道授业解惑吗??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6-06-24 17:18:54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偃师市招录的特岗教师,工作的前三年属于服务期,服务期满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可以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根据《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偃师市财政局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偃人社〔2015〕37号)精神,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为: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乡镇工作年限是指本意见实施范围内实际累计在乡镇的工作年限。
因此,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特岗教师乡镇工作年限应从正式入编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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