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残联 2016-06-06 10:15:54
您好,在收到孙女士在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迅速与诉求人孙女士及西工区残联进行沟通。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省残联 〔2012﹞ 259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证遗失的,应及时报告负责初审的残联,并在当地主要报纸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鉴于对那些条件差的贫困残疾人,市残联为了减轻残疾人负担,贫困残疾人可在社区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并报户口所在地残联,经由理事长签字及残联盖章后,报市残联,在市残联就业信息网公示,给予补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