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叫高新芳,今年38岁,是一名智障残疾人,系洛龙科技园办事处油坊头村陈会民之妻。我女儿的婆婆违背婚前的承诺,在婚后不久就以我女儿不会生育为由,对我女儿态度恶毒,经常锁住家门,不让她回家。尤其是自家里房子拆迁举家外出租房时,陈家将我女儿赶回娘家,对其生活不管不问,不仅如此,她婆婆还以户主的名义,从村里领走上级发给我女儿的生活过渡费不给,去年借口办低保,要走了我女儿的残疾证,至今不给。在找其婆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多次找油坊头村的村干部请求解决,但村干部不是躲避不见,就是推三阻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前不久,又分别找了洛龙科技园办事处的有关部门,但都不了了之了。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想起了残疾人的”娘家人“,特向你们求助,请你们帮忙过问一下此事,督促有关部门特别是油坊头的村干部,尽快妥善解决俺的后顾之忧:一,帮俺要回属于我女儿的拆迁过渡费。二,让女儿的婆家适当支付今后的生活费。三,归还我女儿 的残疾证。谢谢了!
回复部门:残联 2016-05-27 17:21:41
您好,您可以向洛龙区残联申请法律援助。残疾人证如若丢失,可向洛龙区残联重新申请办理。洛龙区残联点话:6320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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