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我验收所购两室两厅的商品房,发现地面,墙面,天花板,共有十几条宽约三毫米,长约四五米的通缝。
1地面混凝土楼板掺杂建筑垃圾!
2主卧地板从卧室的南墙裂到北墙!
3次卧面积十平方左右,地板被裂缝分割成四块!
4餐厅地面一条裂缝裂过客厅,直指阳台!
5各个房间的天花板均有裂缝渗水现象!
6两个卧室,卫生间门上方过梁处均有明显裂缝!
现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七十多岁的父母看到穷其一生的血汗钱,购买的养老房,存在各种质量安全隐患,老泪纵横,心急如焚!
近一个月我数次拨打住建委,质监站办公电话,并前后四次通过联动热线110,联系质监站工作人员,一再要求由质监站牵头,建设方,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到场,查明质量事故原因,提供质量鉴定报告,提出维修加固方案,经我们认可维修加固方案后进行维修加固并给予经济赔偿!
如此正当合理的请求一再被当做皮球,任由建设方和施工方踢来踢去!理由是我们请不动质监站的工作人员!有本事你就自己请质监站来!目前质监站工作人员拒不到场,我只得要求建设方,施工方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由其承担质量合格的证明责任,对方竟无理要求检测费用由我买方支付,对我提出的经济赔偿也不予回应!
质监站的本职工作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代表政府履行对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职责,强化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和质量抽样监督测试,对发现的质量隐患,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质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怎能无视已经发生的质量事故!对明显的不合格产品即不到现场实地调查,也不要求建设和施工方承担事故责任!任由建设方施工方欺凌老百姓!!!
恳请住建委的相关领导,根据2014年召开的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督促质监站履行监管职能,给事情一个公正的处理,查明质量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方责任,并督促责任方切实履行质量保证书承诺,事情如果得不到合理满意的解决,我一定会通过种种途径给父母省吃俭用一辈子的血汗钱讨个公道!
图片一中白色粉笔所画是卧室内裂缝的长度和走向,图二图三是裂缝的宽度,手机拍摄,实地情况更触目惊心。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4-15 08:45:26
经我委质监站督促协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到场勘察,并提出处理意见。业主对处理意见不认可,提出进行安全性鉴定。质监站建议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鉴定,如确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鉴定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补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