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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残联年审单位残疾人就业革命残疾军人为什么不算?

    残联年审单位残疾人就业革命残疾军人为什么不算?

    网友6593 2015-12-19 评论1 浏览2725 编号 20151219124300679 [残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残联 2015-12-21 16:05:09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已有的符合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的在职革命伤残军人、因公因病伤残职工和自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中安置的残疾人,应当计入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因此,只要革命残疾军人通过鉴定,符合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就可免费办理残疾人证,并按相关规定,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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