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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县(市)吉利区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我市区域内购买与中心签订有《贷款合作协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施工单位流动性太大,公司缴纳不及时,导致职工无法贷款,有什么解决办法么?
公积金 住房 贷款 职工 缴存 足额 管理中心 吉利区 民事行为 施工单位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11-30 09:59:35
网友“月”:您好! 接到你反映中铁十五局七公司没有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诉求后,我中心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经电话督促,你单位负责人答复: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公积金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职工,办理需要过程,将积极和用工单位协商,尽快为派遣人员缴存公积金。 咨询电话:643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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