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水务集团的领导:在2015年1月份反映的开元大道东段百汇城小区的居民用水收费问题,回复中有这样的内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洛阳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的要求,目前合表客户综合水价为2.9元/立方米,我公司按此标准向管理单位收取水费。由于该小区为高层住宅,为确保高楼层用户用水,小区内建设有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现在小区是按照每吨3.5元收取的,加压费每吨多收了0.6元。请问加压有标准和上线吗?如果有分别是什么?如果没有,我们需要让哪个直接管辖部门投诉。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5-11-16 15:19:46
客户您好:
目前我市尚无二次加压费用的收费标准和上限。您反映的问题可向物业、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或物价管理部门咨询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