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运管违规上路,野蛮执法!
今天下午三点左右,我在长平路加气站给车加气时,路遇三个客人要到偃师去,因修路之由,几经奔波绕行,终安全将客人送至目的地。待我返回正常行至偃师迎宾路中段时,一偃师运管执法车违规强行将 我堵截查车(因,国家有明文规定路政人员,不得违规上路,强行堵截查车。)这伙人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收了我的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他们首先说,我的从业资格证不是出租车专用的,我再三重申:从业资格证是洛阳市统一换发的且今年刚刚年审过的,他们也没再说什么。随后,他们又查服务证(因,我的服务证到期,公司统一收回旧证,到市里换领 新证,而新证正在换发,还未向我们发还,我根本无法出示。)我再三申辩,而他们根本不与理会,将我带至偃师运管所,才向我出示了一张名为赵海勇的执法证,而其余人则没有。无奈,我只得求助于我们县出租办主任和公司领导,想请他们沟通一下,这个本不属于我的责任。可偃师运管根本不接电话,更不听从我再三申诉,以未携带证件,不分任何因由,向我罚款200元!随后,他们又诱导我,可以申请现场处理,无奈只得在他们的诱导之下,填写了那个所谓的申请,交了200元罚款才完事……无辜的我心里着实憋屈,现在国家提倡温情执法,理性执法,而偃师运管的这一野蛮行径,着实让人不服,让人心寒。再说,我们孟津运管和公司,为什么不能再换过新证后再收回旧证呢?而一味地给无辜的我们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难道说在换证期间,我们正规合法运营的车辆都要停放于家中,待新证发下来后才可以营运吗?有哪一个部门能为我们弱势的正规司机的合法权益说句公道话呢?又有哪一个人肯为我们正规合法司机的合法权益而伸张正义?难怪,在如今的现实歪风斜气盛行,而正义没有立足之地!部分运政人员,吃着国家的饭,拿着国家的工资,该管的事却视而不见,甚至于为虎作伥……呜呼,为此我能说些什么?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去说呢……
我一定要为我们正规合法权益的伸张,而努力!一定要让那些吃公饭不干正事和为虎作伥的行径受到谴责而努力……
以上所诉句句属实,我愿为此负一切责任。
公元,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5-11-13 16:59:05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偃师市运管所违规执法”的问题,偃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经了解2015年11月12日下午,偃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人员在民主路实施市场巡查时发现豫C0C697号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未按规定携带并放置服务监督卡,经批评教育本人写出申请,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第49条对当事人按程序处以200元的罚款,已上缴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偃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程序正当,引用依据准确,无不当之处。偃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法制工作人员按照诉求人所留电话与其取得联系,耐心解释并重审诉求人当时违规事实、处罚依据等相关情况。诉求人如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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