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5-11-04 16:06:34
网友您好:
我县实施的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其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如果您符合条件,可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流程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洛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评议或公示中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抚对象优先。各县(市)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提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属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四、改造方式 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五、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过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在13-18平方米之间,室内净高不小于2.4米。
宜阳县住建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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