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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新区孙旗屯村村民,因已经结婚生子,和父母已经分家,兄弟也不和妈妈爸爸一起居住,现在我们一家7口人用一个户口本,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变。想把户口本给分开,可到孙旗屯派出所办理时,那个户籍民警说现在村里都改成居民了,说要么你有房产证或宅基证,否则不行。2013年之前满足7口人就可以分开。我们村都是自己盖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和宅基证。请问这样的回答是否合理?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正常,市公安局网站上写的分户只要本人申请就可以啊。
户口本 宅基 分户 口人 分开 上写 生子 分家 可到 改成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10-22 21:32:56
网友:你好!根据洛阳市公安局最近发布的《洛公通【2015】26号》文件规定,家庭立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4、农村结婚立户还必须提供《结婚证》。如果你需要办理分户业务,请携带上述材料到高新派出所孙旗屯警务工作站户籍室办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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