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5-09-02 16:20:12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医院研究决定,按规定给予这部分人员足额缴纳社保金,已将解决方案上报我局。按照方案的工作安排,中医院已经和社保局达成协议,给予这部分人员足额缴纳社保金。目前,按照社保局的要求,对未缴纳社保金的这部分人员详细情况的电子版已整理完毕,聘用合同内容也已经中医院院主管领导同意,近两天内将组织这部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当场签订合同,并将相关资料给予上报。
宜阳县卫生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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