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城一品一期A6地块违法擅自强制交房,至今还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建委2015年4月25日和2015年7月8日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回帖:“经查,该小区已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正在按备案要求,整理资料,申请备案。
2015年洛阳市消防支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回帖:“经核查,目前该工程项目尚未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没有通过消防验收。”
强烈要求洛阳市住建委的领导告诉业主你们是怎么通过竣工验收的吗?验收程序合法吗?资料和功能齐全吗?靠包屁纵容、不作为,欺瞒群众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天城一品一期工程建设五大责任主体在消防验收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凭什么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建设单位凭什么违法擅自强制交房?
强烈要求洛阳市人民政府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政府监管等环节从严审计,及时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07-27 11:01:24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符合以上条件,建设单位可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