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5-07-20 10:34:46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注,对您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1.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11年底开始实施,参保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2.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不需要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时只能选择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3.建议您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手续。如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79-69378557,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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